父親外遇,孩子可以怎樣爭取自身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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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我的父親在我11歲的時候外遇了,在我13歲的時候他讓小三懷孕,後來他拿了200多萬的錢(應該是和解金)走了法律程序,打算跟小三分手,讓小三不能再打擾我們家。即使過了7年,我的心情和精神狀態可以說是從來沒有辦法回復之前的水平,但當時母親說為了我和弟弟的將來,不打算和他離婚,說他已經處理好這件事了,要我原諒他。媽媽好像是原諒了,但是我從來就沒有這樣想過,這也導致我後來得靠輔導室和生命線來緩解我的憂鬱,後來考大學,這筆錢都能夠幫我完成留學夢了.......

問題:
請問當年作為孩子的我,我的權益在哪裡?  請問這樣的案件有法律保護青少年的權益嗎? 如果有的話,請問有幾年的法律追溯權? 我應該怎麼樣爭取我的精神損失呢?
267eb328用戶 發表於 2020/12/15 23:59

3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修改於 2020/12/16 00:09
    回覆諮詢(19555)、最佳解答(1501)、獲得感謝(5710)

    感謝律師回答
    將來可考慮對父親提出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訴訟
    
    
                         
  • 趙浩程律師
    趙浩程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12/16 10:38
    回覆諮詢(1174)、最佳解答(4)、獲得感謝(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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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0/12/16 17:02
    回覆諮詢(4109)、最佳解答(164)、獲得感謝(1011)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依所述可能可以主張父親侵害了您的家庭權(簡言之是家庭的圓滿性)且情節重大,應對您負擔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的責任。但依您所述父親後來選擇回歸家庭,母親也原諒他了,在向法院主張時對於家庭的圓滿性如何遭到破壞需有更細緻的論述。另外侵權行為時效是知悉時起算2年,7年前發生的事情,時效應已消滅了,即使您提出前述請求,父親也可主張時效抗辯無需賠償。
    
    
                         
  • 267eb328用戶
    發表於 2020/12/16 21:21
    陳鴻元律師您好: 根據您所說的知悉時起算2年,那是我還未成年就學的期間,所以我得在當時自己找律師跟父親打官司,而且還是在我準備大考甚至是精神受創下的其間,獨自完成這件事(若因母親不提起告訴)?我覺得這對當時的我非常困難,家人阻擋之外,法律扶助似乎也沒有幫到青少年這一塊。還請陳律師還有諸位律師能有更多回覆和解答,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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