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外遇,孩子可以怎樣爭取自身的權益?
婚姻.監護 其他 8610 次瀏覽事實經過: 我的父親在我11歲的時候外遇了,在我13歲的時候他讓小三懷孕,後來他拿了200多萬的錢(應該是和解金)走了法律程序,打算跟小三分手,讓小三不能再打擾我們家。即使過了7年,我的心情和精神狀態可以說是從來沒有辦法回復之前的水平,但當時母親說為了我和弟弟的將來,不打算和他離婚,說他已經處理好這件事了,要我原諒他。媽媽好像是原諒了,但是我從來就沒有這樣想過,這也導致我後來得靠輔導室和生命線來緩解我的憂鬱,後來考大學,這筆錢都能夠幫我完成留學夢了....... 問題: 請問當年作為孩子的我,我的權益在哪裡? 請問這樣的案件有法律保護青少年的權益嗎? 如果有的話,請問有幾年的法律追溯權? 我應該怎麼樣爭取我的精神損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