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播經紀合約欲解約,恐面臨賠償違約金
勞資糾紛
解僱.借調.調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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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在人力銀行上,有一間直播經紀公司找我當直播主,要跟我簽一年合約,後來因為我害怕每個月沒有辦法播滿規定時數被罰錢,於是沒有答應,但最近因為他們又在招募聲播主,我當初想,比起需要露面的直播,聲播應該比較輕鬆,於是傻傻的跟對方線上簽署了一年的合約,後來反悔,因為我有正職工作,很害怕自己因為每個月播不滿最低時數而被罰違約金,所以在簽屬完過幾天就向對方提出問題能不能解約。
「乙方不得任意終止本合約,如有違反,依本合約第伍條第一項追究乙方違約責任以及懲罰性違約金」
伍、
違約條款 一、 除經甲方書面同意外,乙方保證履行合約內相關之責任與義務。若乙方未履行合約之內容,或因乙方個人原因造成甲方之損失或對第三方之違約責任,乙方需賠償從合約日起乙方獲取收入分成(含已提領及未提領的部分)合計之20倍金額或者新台幣150萬元,以二者中較高者為準,作為懲罰性違約金。於該行為前60日之報酬,甲方得不予給付。若有任何法律糾紛亦由乙方承擔責任,概與甲方無涉。甲方如有其他損害,並得請求賠償。
想請問律師們:
我除了乖乖履行合約以外還有沒有別的選擇?
該怎麼做才能不賠違約金而解約呢? 對方說我簽約的時間(12/9)已經來不及12月開播,因此我的所有開播和訓練都在明年才會開始,即使是這樣的情況,我都還沒有開始接受任何訓練,也不能夠解約嗎?
435d43e5用戶
發表於 2020/12/21 1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