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前任有金錢借款但沒有押任何證件以及簽借據但對方有在訊息上答
債務糾紛 借款.貨款 1147 次瀏覽事實經過: 與前任有金錢借款但沒有押任何證件以及簽借據但對方有在訊息上答應還該筆金額並說匯了告知卻遲遲沒有匯款 訊息不回電話不接還在網路上具有我的名字的臉書上截圖照片發文說「我整個問號欸 整天一直密我就算了還被恐嚇取財 勒索 造成心身畏懼 重點 妳哪位?我跟你有任何金流上的往來嗎?是不是要過年要我捐錢的呀?說要錢 我就要給你是怎樣?網絡詐騙哦?到底7000是哪家詐騙銀行啦」 問題:請問一下這種案件能夠告成誹謗罪嗎?以及他們答應卻沒有還錢應該吿什麼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