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誹謗他字案

刑事犯罪 毀謗.公然污辱 1557 次瀏覽
各位前輩好🙇🏼‍♀️

以下有「他字案」之後要怎麼辦的問題,謝謝前輩們的回答跟幫忙

前輩們好,我被告誹謗跟個人資料外洩,但此案為「他字案」有開過一次庭,檢察官問訊後,有說,可以私下和解,當下也沒有轉成「偵字案」,只叫我們可以和解,然後和解後要通知他們(寄和解書、撤回告訴狀)

也有聯絡該地的調解委員會來讓我們調解,我有私訊對方,但對方的和解金額我覺得不合理的過高,我也無力負擔,那請問之後這件事的走向會大概是變成怎麼樣呢?

然後因為1/13要在花蓮開調解委員會,我在這之前已經私訊詢問過告訴人是否願意以我提出的金額和解,對方直接拒絕,那我還需要出席去調解委員會嗎?

再次被告嗎?
54e0e46b用戶 發表於 2020/12/26 19:25

3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12/26 19:29
    回覆諮詢(19845)、最佳解答(1511)、獲得感謝(5765)

    感謝律師回答
    仍建議您出席,並不會再次被告,調解不成立案件移回地檢署
    
    
                         
  • 54e0e46b用戶
    發表於 2020/12/26 19:55
    可是移回地檢署,不是重新提起告訴的意思嗎?
  • 王崇品律師
    王崇品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12/27 11:49
    回覆諮詢(125)、最佳解答(5)、獲得感謝(28)

    建議您還是要去調解委員會,縱使您認為雙方無法達成金額上的共識,但也要請調解委員記明無法達成調解的原因,讓檢察官知道你是有意願要解決這件事的。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12/27 15:14
    回覆諮詢(19845)、最佳解答(1511)、獲得感謝(5765)

    不是,一旦提告後,案件即進入偵查程序,不會再次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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