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私訊語音飆髒話
刑事犯罪 毀謗.公然污辱 1474 次瀏覽事實經過: 我跟朋友發生一些事情,好像是對方朋友使用我朋友的手機發私信語音罵我髒話 問題:被使用語音罵髒話可以提告嗎?
事實經過: 我跟朋友發生一些事情,好像是對方朋友使用我朋友的手機發私信語音罵我髒話 問題:被使用語音罵髒話可以提告嗎?
私訊飆罵不構成刑事犯罪,可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向對方求償
私人間言語謾罵,如該謾罵之用語相當不堪,且相關文字內容已侮辱並貶抑被害人之人格,衡情實難為一般人所能忍受,並已貶損被害人個人對自己內在價值之評定時;依社會通念及一般經驗定則,亦足認對於收受訊息之人,必然造成精神及心理之沈重壓力、無奈與委屈,即屬不法侵害被害人之人格法益已達情節重大之程度無疑。 依此,民事上係可請求人格權侵害之損害賠償,但並不太容易成立,且不同法官可能會有不同之認定結果。 私訊謾罵原則不會構成刑事責任,惟如該謾罵之內容已造成他人恐懼,則可能另有恐嚇罪的問題。
私人訊息不構成公然侮辱罪,但是你可以提起民事訴訟,主張您的人格權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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