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借錢 結果被告詐欺
刑事犯罪
詐欺.背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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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 因為身上資金周轉不足 因而看到網路上有在借貸 並用賴做詢問 且到店面申請借貸 店面為手機行 私底下卻是在借款 要我順便幫他們做業績 於是我申辦了三個電話號碼 O華.台X跟遠X 申辦期間拿了一台折疊機 填完文件後 對方送了熱水壺跟鬆餅機給我 還錄了一段我拿東西走出門的影片 然後前後刷了信用卡去另一家店面買了手機 店家再以二手購買並給付現金給我 還用我的手機網路申辦新的手機分期 前後共借了4萬9左右
信用卡跟手機分期一樣還在慢慢的繳
9月莫名接到傳票被告詐欺 結果9/18回宜蘭開庭才知道 有個不認識的陳先生 把我當初所申辦的門號拿去詐欺 然後檢察官說查到電話是我申辦的 並給我看O華的申請書 可是申請書上卻都不是我的字跡跟簽名 而且是在台北通訊行辦理的 證件是我的沒錯 我也跟檢察官解釋 我住中壢為什麼要跑台北辦理手機 最後我也坦承3月有到手機行借錢 但電話號碼我不記得 也不在我這
開完庭後 我也有用賴詢問當初借錢的店家 他說電話號碼在上線那裡 也就是盤商那邊 對話紀錄也還在 隨後我去調閱各家電信自己名下多的號碼 扣掉本身自用的遠X*2 其他多了O華*2 台X*1 遠X*1 重點每個號碼都是在不同的通訊行辦理 皆為台北與新北為主
然後12月我又收到起訴書跟傳票 1/7要在開第二次庭 我今年才20出頭 真的很怕自己有前科 也沒想過事情會這麼嚴重 請問我現在該怎麼做才能脫罪?能不能反告 詐騙集團的陳先生賠償精神損失 盜用名義賠償之類的?
c4f2c88e用戶
發表於 2020/12/28 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