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事件
車禍事故
損害賠償
1122 次瀏覽
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108年12月11日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雙方無人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當下對方有報警,因為路邊停車並不醒得現場是否有被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雙方皆無保險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本身車子停在台中太平祥順路上路邊停車,對方可能疲勞駕駛,直接連撞6台汽車,交通隊判定對方100%肇責。
事發後都是由肇事者父親出面處理,不管是簽和解書談論賠償金額,我都沒見到當事人過,最後去調解委員會調解同意半年內償還所有費用,結果到了約定日期後,對方父親也沒要賠償意思,一再的拖延,最後去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結果發現當事人名下皆無財產,我也無法聯繫肇事者,只能一值跟他父親講,他父親也一再跟我說有困難他會想辦法給我不過是到今日約定賠償日從今年八月到現在。我也無能為力。
六、問題:
1.對方父親有傳LINE訊息說保證什麼時間點一定給我錢,並附上身分證正反面掛保證這有沒有什麼法律效益?
2.如果對方名下無財產我們受害者只能摸著鼻子認賠嗎?
3.除了法院強制執行,執行無效我們還有什麼方法可以使用?
e2e2fd34用戶
發表於 2020/12/28 1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