説人神經病是否涉及公然侮辱的問題

刑事犯罪 毀謗.公然污辱 3333 次瀏覽
我在網路跟別人互罵  當事人有去醫院的看診單  神經科   然後我在網路上叫當事人有精神病要去吃藥  當事人就以神經病來提告我公然污辱   請問  有證據 文字上好心請他去吃藥  這樣公然污辱會成立嗎?
8a3363ab用戶 發表於 2019/09/05 15:19

3 位律師回答

  • 胡世光律師
    胡世光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09/05 15:23
    回覆諮詢(2090)、最佳解答(43)、獲得感謝(428)

    您好!我之前任職桃園地檢署,擔任檢察事務官多年,處理過很多類似刑事案件,僅依您上開所述,尚難以判斷,建議您攜帶提供上下文及對話情境,與專業律師面談討論,作全盤考量,以維護您的權益,以下網址內有本人聯繫方式,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謝謝!
    
    
    
    
                         
  • 劉鴻傑律師
    劉鴻傑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09/05 15:26
    回覆諮詢(1534)、最佳解答(48)、獲得感謝(460)

    依所述,是否構成公然侮辱一事:
    1.需檢視吵架過程前後文,而非斷章取義。建議先自行將吵架前後文截圖或存檔備份,作為將來自己有利提告的證據。
    2.公然係指不特定人或特定多數人,侮辱則涉及客觀字義也涉及主觀意思。
    3.建議詢問專業律師意見,以維自身權益。
    
    
                         
  • 8a3363ab用戶
    發表於 2019/09/05 15:26
    我打錯嚕是神經病 不是精神病
  • 李昱宗律師
    李昱宗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09/05 17:44
    回覆諮詢(832)、最佳解答(69)、獲得感謝(233)

    您好:
    1) 客觀上,您使用的詞彙高度可能被認定有侵害他人名譽的風險。
    2) 但另外還是要看前後文,以判斷您主觀上是否具有侵害他人名譽的故意,如果無法認定您有故意的話,尚難認定您構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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