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請問車禍薪資舉證上法院等等相關
車禍事故
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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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肇責已出來
前車1.5 我方1.5 後車7 (後車未成年)
前車違停無受傷 我方被後車撞導致撞到前面違停小貨車
傷勢 我食指骨折 目前手指還有變形 後車無大礙
目前談和解賠償金的部分
想請問律師們
本人從事海鮮批發行業 屬於攤販類型 難以舉證薪資證明
查過保險網站 可舉證進貨成本 明細還有營業開銷
目前我因為骨折無法做許多工作 但是自己是老闆不可能把事業放著擺爛
請了兩個人一個月花15萬 醫師開診斷證明證明休養三個月
但對方說我還是有在工作 因此要以請人的薪資來賠償
後續又說因為我是攤販沒辦法舉證我到底收入多少
請問我有我承租冷凍庫資料 以及台北市政府攤販營業繳稅收據 以及進貨明細
市場買貨證明 一個月進貨額超過40~45萬 (可舉證) 有憑有據
(還有更多現金交易部分無法舉證)
一個月求償我請人的費用15萬 然而後車只需賠償7成
但是對方表明不願意賠償這個金額 而且態度極差
撞到我近2個月沒有表示任何關心及道歉 擺明不想裡
請問上法院我需要準備什麼呢
這些舉證進貨成本明細 攤位租金證明 營業額繳稅證明 足夠嗎
對方保險還說不然上法院就是以最低薪資賠償我 感覺好像是看我什麼都不懂
我也做了許多工作 請問我這樣的準備資料足夠嗎
我食指骨折(傷到關節) 目前手無法正常彎屈
而且時常感到疼痛麻痺 也怕有後遺症
刑事責任可以跟對方求償什麼 (我拒絕跟對方和解) 因為對方態度極差
民事求償是對方保險人員賠償我嗎?
食指是我切大型魚類主要的技術性手指 因為對方造成我骨折導致我請的員工
沒辦法完成技術性的工作 客人不買單 導致客人流失 收入減少
3f2e2a6f用戶
發表於 2020/12/29 1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