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離婚並請求剩餘財產分配訴訟,若撤回財產部,可以退裁判費嗎
婚姻.監護 離婚 1855 次瀏覽各位律師好,小弟最近有自己起訴離婚加上剩餘財產分配的訴訟,並已繳納裁判費,如果之後撤回剩餘財產分配部分,會退剩餘財產分配這部分的裁判費嗎?退幾分之幾呢?謝謝各位熱心的律師。
各位律師好,小弟最近有自己起訴離婚加上剩餘財產分配的訴訟,並已繳納裁判費,如果之後撤回剩餘財產分配部分,會退剩餘財產分配這部分的裁判費嗎?退幾分之幾呢?謝謝各位熱心的律師。
撤回部分,如係於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原則可聲請退還該部分之3分之2裁判費。 民事訴訟法第83條第1項規定:「原告撤回其訴者,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其於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撤回者,得於撤回後三個月內聲請退還該審級所繳裁判費三分之二。 」
可以具狀向法院聲請退還裁判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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