帳戶被列為警示人頭戶
其他 其他 943 次瀏覽想請問一下11月分有個外國經由Message 跟我說她看中我FB各人資料說要來台投資,要先把她再國外的錢寄包裹給我,我說我不要,因為要付龐大稅金,她說她會經由匯款給我請我給與我的帳戶,我沒多想給了帳戶,結果,她匯款37萬,結果,在我還為發現她請她的律師朋友匯款後,我還不知道錢已經在我戶頭結果我生病加上那幾天電話都沒交錢,後來我病好了去查看發現有這筆錢,她說有七萬要我先拿去運用,但我只有領取也沒使用,後來她請我拿剩餘30萬去換比特幣然後分別存兩個錢包,中間,她說我挪用超出7萬的錢,我根本也沒有挪用,結果11月份我全部銀行帳戶全被她在屏東報警說我是詐騙集團,我去銀行詢問要如何接觸凍結他請我去警察局詢問,我去了才知道我被列入詐騙人頭戶共犯,中間,我發現跟對方有爭執她一直說我詐騙她錢我就說,妳現在戶頭給我我全部退給妳,她就一直說只要將30存入比特幣錢包就好,結果到這兩天銀行才通知我所有帳戶被凍結,請問未來上法院我該如何應對,我真覺得很莫名其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