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文書
刑事犯罪 其他 1161 次瀏覽因為有毒品罪報自己親弟弟的名字資料
因為有毒品罪報自己親弟弟的名字資料
可能觸犯偽造文書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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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刑事案件勝訴365件,楊俊鑫律師預約諮詢電話0928967948;LINE:lawyer660129, 歡迎加line討論。 一、我摘要一則判決供你參考: (一)王○名於106年11月21日14時40分許,騎乘上揭機車,行經 嘉義市○區○○○路、吳鳳北路之交岔路口,為警發現其未 兩段式左轉而被攔下取締。詎王○名復基於行使偽造私文書 之犯意,向警方謊報其係王○成,並在嘉義市000000 000道路00000000000號:嘉市警交字第L000 00000號,下稱乙通知單)移送聯之「收受通知聯者簽章」 欄上偽簽「王○成」之署名,同時複寫在下方存根聯之同一 欄位,以表彰王○成本人收受乙通知單,並持以交給員警而 行使之(含移送聯、存根聯),而足以生損害於王○成,及 警察、公路監理機關對於道路交通違規事件舉發、裁罰之正 確性。 (二)「 ㈢本院審酌被告:⑴國中畢業之智識程度;⑵為送貨員,貧寒 之經濟狀況;⑶離婚,現與母親、弟弟、兒子同住之家庭狀 況;⑷前有妨害自由之犯罪前科,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 紀錄表在卷可佐;⑸【【自陳因有前科,被警方臨檢時,擔心報 自己的名字會有麻煩,才為本件犯行之犯罪動機】】;⑹所為損 及王崗成之權益,並影響警察及公路監理機關對於交通違規 舉發、裁罰之正確性;⑺在不到一個月時間,犯2次相同犯 行;⑻犯後坦承犯行等一切情狀,分別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 ,並定其應執行之刑,及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三)「王○名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 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二、你不會找桌球教練教你打棒球,遇刑事案件建議委任刑事律師協助你處理。 本所刑事案件勝訴365件,楊俊鑫律師預約諮詢電話0928967948;LINE:lawyer660129, 歡迎加line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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