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資洩漏和公然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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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使用社群網站(Facebook )時因為有些不滿一名麻將直播主,於是在他的粉絲專頁的貼文下方留言「媽的不會搓牌到底再搓三小 幹你娘」和「死垃圾」請問這是否觸犯公然侮辱?後來他將留言截圖發文,讓大批網友提供是否藥提告的建議,於是我就跑去私訊向他道歉,他將對話紀錄截圖po至那則貼文的留言區,導致我的各種資料、照片、學校等都讓他的粉絲知道,該名直播主的粉絲還截我的照片發佈在留言區調侃我,請問這是否觸犯個人資料保護法。如果這樣提告誰佔的優勢比較大?謝謝各位幫忙
d346256a用戶 發表於 2021/01/05 02:36

2 位律師回答

  • 黃舜暄律師
    黃舜暄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1/05 07:29
    回覆諮詢(1554)、最佳解答(156)、獲得感謝(374)

    您好,看起來雙方都有應負之責任(您可能是公然侮辱等罪,對方可能是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建議提供資料加LINE討論,謝謝。
    
    如果皆為告訴乃論之罪,建議雙方談妥,互不提告,以解紛爭。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1/05 09:27
    回覆諮詢(19943)、最佳解答(1513)、獲得感謝(5773)

    對方可能涉犯個資法,您的部分則涉犯刑事妨害名譽罪章犯罪,個資法規定的法定刑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比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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