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離婚對方不給予探視小孩的權利
婚姻.監護 離婚 1878 次瀏覽我跟我老公有兩個小孩 因為長期爭吵 我想要離婚 因為經濟能力不佳 無法帶走兩個孩子 但對方刁難 如果不帶走一個就不離婚 且要我簽放棄對小孩的探視權利 我非常無助 希望能得到幫助 感謝
我跟我老公有兩個小孩 因為長期爭吵 我想要離婚 因為經濟能力不佳 無法帶走兩個孩子 但對方刁難 如果不帶走一個就不離婚 且要我簽放棄對小孩的探視權利 我非常無助 希望能得到幫助 感謝
您好,依您所述,如雙方對於離婚及未成年子女之監護權無法達成共識,您可向法院訴請裁判離婚併請求酌定親權及未成年子女的探視方法。 以上僅初步之意見供參,有關具體訴訟策略及方向,如您有需律師協助之處,歡迎您與我們聯繫,我們將竭誠地協助解決您的問題。 博格法律事務所 楊國弘律師
如認為對方主張不合理,您應透過向法院訴請裁判離婚方式,由法院審酌定未成年子女親權(監護權),任何一方不得任意剝奪他方探視的權利
您好,即便沒有子女親權仍有子女探視權,這是基本法律保障,惟對方也可向您請求子女扶養費,有無訴訟空間或是協商空間可持相關事證與本所進一步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您好, 與子女會面交往係法律賦予您與子女之權利,任何人不得予以剝奪,縱對方逼您簽署離婚協議放棄探視子女,亦可能因協議違反公序良俗而無效,請您先不要太過於擔心喔!有其他問題歡迎您再與我進一步加line諮詢,謝謝您!
請不要輕忽我們這件案子的後續發展! (具體案情,加入LINE之後討論 LINE ID: a121218 強烈建議您諮詢專業律師意見!(接受諮詢,不會收費,這一點請您放心!) 目前,我對於我們這件案子的具體事實所知有限;希望可以從您的回覆而了解更多具體事實內容!希望與您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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