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機車停車位的戶主, 被要求機車不能進出停車場, 合法嗎?
不動產.土地 其他 968 次瀏覽本人社區管委會對機車位之安排: 1. 機車位每年抽籤,而一旦中籤,將可永遠租用而不需交回再抽。 2. 樓房轉售時,新業主的原有機車位會被沒收,以供年尾從新抽籤之用。 3. 沒有車位之住戶車輛不得使用停車場進出。 本人為新業主,原有之機車位已被沒收,也不可以進出停車場。有關停車場維護之相關費用,卻要全社區住戶分擔,而本人連進出停車場亦屬違規,這規定是否侵害了本人之權益? 停車場為社區公設,理應供每住戶公平使用,故認為新舊業主都應每年收回機車位以供抽籤,管委會之安排是否對新業主有所不公平?本人應如何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