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更改探視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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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我是孩子的繼母,我孩子目前7歲,
孩子的生母6年半時間從未扶養過孩子,也不曾關心探視過,也未曾支付過扶養費
生母跟我先生在離婚時協議 五歲前能到家中每月探視2次 五歲後可以每月過夜2次,
直到我去年7月向法院聲請領養,生母終於出現了,也堅決不給我領養,
現在他每個月都要探視,他於兩日前告知我們就好,我也盡力配合
我們只要拒絕 他就去聲請執行命令 一直用法律壓我
這個月他要求要探視日子 剛好遇到孩子期末考前以及我們家庭要出遊日
我跟他說時間是否能更改 (我們已經很和平去與他談話)
但是他開始說我為難他 不友善的父母  再次又把法條拿出來講
說我們不負責 說他要成為主要照顧的人
他說法院的協議中,時間是由他定
叫我們不要觸法 他說我們如果要任意更改會面時間
需要賠償她上班請假之損失
我要補充一點 我的孩子有自閉症 
我也跟生母說過 他跟我說他有上網找過他那症
可是不是所有自閉症徵兆都是一樣
醫生有特別交代過我 不能讓我孩子有太大的刺激
我很頭痛他的生母 總是到處拿法條 拿法律來壓我
我從未禁止生母探視 是她自己都不出現
我真的無奈

問題:

我有甚麼辦法 去更改交往會面的條例嗎?
更改成功的機率大嗎?
227bd247用戶 發表於 2021/01/09 21:42

4 位律師回答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修改於 2021/01/09 22:19
    回覆諮詢(6805)、最佳解答(160)、獲得感謝(1684)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目前若探視方法無法達成共識,可以考慮向家事法院提出探視方法酌定之訴,以免後續產生無謂法律糾紛,相關細節可持資料與本所進一步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1/09 22:54
    回覆諮詢(19554)、最佳解答(1501)、獲得感謝(5709)

    感謝律師回答
    您先生可以向法院聲請定探視方法。具體細節可加Line諮詢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1/01/09 23:13
    回覆諮詢(4109)、最佳解答(164)、獲得感謝(1011)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依所述目前協議的方式似相當寬鬆,且多取決於對方的意願,建議向法院提出酌定會面交往的訴訟。可先將目前的協議提供律師並與律師預約諮詢。
    
    
                         
  • 梁雨安律師
    梁雨安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1/10 00:35
    回覆諮詢(459)、最佳解答(11)、獲得感謝(93)

    感謝律師回答
    1.向法院提出請求改定會面交往方式之聲請狀。
    2.因會面交往方式約定之內容相對繁雜,且就已有約定之會面交往協議,請求改定之難度更高,更建議可委請律師協助撰狀,以提告聲請改定之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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