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訊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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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我在臉書上看到某貼文是有關有人在街頭打人時警察在旁邊看沒制止,而底下有一個人留言這樣當什麼警察,於是我看不下去,後來我就私訊對方說,嘴砲仔爸爸,可憐

問題:1.他說我私訊他這句話,他要告我,請問告的成嗎?
2.警方會受理嗎?
f621f276用戶 發表於 2021/01/10 07:41

3 位律師回答

  • 黃舜暄律師
    黃舜暄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1/10 08:54
    回覆諮詢(1554)、最佳解答(156)、獲得感謝(374)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刑事方面,私訊尚不構成公然侮辱罪(抽象之謾罵);民事方法,本案看起來也不是十分嚴重,要成立侵權行為應有難度。
    
    綜上,初步看起來似無何責任可言,惟具體情況如何,可以加LINE討論,謝謝。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1/10 09:07
    回覆諮詢(19822)、最佳解答(1511)、獲得感謝(5764)

    感謝律師回答
    私訊無法報警提告公然侮辱罪,從內容來看不構成刑事犯罪,不必過於擔心
    
    
                         
  • 王崇品律師
    王崇品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1/10 10:44
    回覆諮詢(125)、最佳解答(5)、獲得感謝(28)

    感謝律師回答
    公然侮辱要「公開留言」,所以不構成公然侮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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