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做筆錄有對方電話,但聯繫不上如何提損害賠償

車禍事故 損害賠償 1350 次瀏覽
110/1/10發生車禍
對方機車騎士受傷
有報警有筆錄無破壞現場
撥打對方手機聯繫不上對方

對方闖紅燈撞上我方綠燈左轉汽車,對方撞上後滑出受傷,有叫救護車,有監視器畫面確定對方闖紅燈,且對方酒駕。

請問一直聯繫不上對方要如何談後續事宜?我方車損部分能否提出損害賠償?謝謝
93e687f2用戶 發表於 2021/01/12 17:56

3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1/12 20:11
    回覆諮詢(19798)、最佳解答(1508)、獲得感謝(5758)

    感謝律師回答
    可以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或聲請調解向對方求償
    
    
                         
  • 梁雨安律師
    梁雨安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1/12 21:05
    回覆諮詢(459)、最佳解答(11)、獲得感謝(93)

    感謝律師回答
    可向法院提出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關於對方之住址,於取得車禍之初判表後,上面如有對方之身分證字號,即可依此請求法院查對方戶籍,以利後續案件之送達。
    車損如有報價單或維修單據,可作為請求賠償之依據,但賠償金額會依雙方過失比例進行調整。
    
    
                         
  • 黃舜暄律師
    黃舜暄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1/13 09:28
    回覆諮詢(1554)、最佳解答(156)、獲得感謝(374)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先等事故發生後30日之初判表,上面有初步之責任判定。另,您也可以向警局申請「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住址資料」,待有對方資料後,再聲請調解或起訴。
    
    綜上,若您仍有疑問,可以加LINE討論,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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