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約著名不可報稅是否可以私自報稅
其他 其他 1375 次瀏覽於2016年與房東簽訂租屋租約(新制租約實施前), 合約中有註明不可報稅, 但合約於2017年到期後就沒再簽新約只以口頭續約, 在這個狀況下如果我於2020年度個人綜所稅報租金費用的話是否會違法, 如果房東因此被罰逃漏稅可以向我求償嗎? 希望律師可以幫我解答, 謝謝 !
於2016年與房東簽訂租屋租約(新制租約實施前), 合約中有註明不可報稅, 但合約於2017年到期後就沒再簽新約只以口頭續約, 在這個狀況下如果我於2020年度個人綜所稅報租金費用的話是否會違法, 如果房東因此被罰逃漏稅可以向我求償嗎? 希望律師可以幫我解答, 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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