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孩子共同監護,當我質疑跟孩子相處遭到刁難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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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原本想爭取監護權,因孩子曾詢問是否自己不乖父母才要爭執,不忍心孩子受傷所以同意在共同監護的狀況下,讓孩子住在夫家生活。
期間因為前夫堅持,加上我對夫家的金錢觀念不信任,所以我並沒有直接負擔孩子生活上的費用,只有自己購買部分孩子的生活用品供給孩子使用的需求。
前夫有時候與人相處禮貌習慣等不是很好,會造成我的困擾,但我跟孩子聯絡卻必須透過他。
例如:有時候突然問我只想孩子都沒有想他嗎?畢竟已經不是夫妻關係我當然誠實告知沒有,他卻會因此不高興,有時候會一陣子故意已讀不回。
或是因為我跟孩子見面時有其他朋友(不論男女)在場,故意刁難不願讓我帶孩子出去,甚至叫我乾脆再去交男友別再見孩子。
我工作不喜歡被打擾,也怕工作太累休息時間被吵醒,因此我會告知他,我目前是夜班,緊急狀況沒關係,但若非緊急情況時的聯絡時間是幾點到幾點。除此之外,我認為我跟前夫並不是需要聯絡感情的關係,所以我沒有告知他我的班表,但在已經說明解釋過的情況下,他多次在我晚上要上班白天在睡覺的時候傳訊息吵醒我,都是一些非必要馬上聯絡的事情,甚至是不認識的人拍的抖音影片。每當我指正他造成我的困擾,他都會惱羞成怒,表示那以後不要聯絡,然後又開始已讀不回,表示這期間我也無法取得跟孩子的聯繫。
總是這樣我覺得非常困擾有被情緒勒索的感覺,但我又不確定如果孩子由他照顧,他是否有權這麼做。
我想請問當發生以上問題的時候,我可以尋求誰的協助跟我的權益應該是到什麼程度為基準?
2a2f98d3用戶
發表於 2021/01/14 0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