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分管問題
不動產.土地 其他 770 次瀏覽不動產產權有爭議,目前大哥(1/2) 小弟 二弟 媽媽 (1/2),目前有進行分管協議,但沒有共識。媽媽 想主張 1. 大哥長年沒有盡到扶養的責任,是否可以以這個為由提告需要負擔生活費。2. 長年沒有負擔房屋的水電瓦斯費,這個部分能不能追討。3. 房屋所有權1/2的部分,由於贈與人已經離世多年,留下的房產有300萬的債務,但大哥只接受房產 不負擔債務,這個部分能不能追討。4. 針對不動產的部分 如果雙方協議失敗,分割的形式有幾種? 若為變價分割,目前的所有權人是否有優先權先爭取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