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性案件

刑事犯罪 少年事件 645 次瀏覽
我(18歲)與我的女友(15歲)於2020年01月03日再一起 事發時我17歲女方14歲對方媽媽提告我妨性 最後開庭結果是交付保護管束可是現在卻變成女方媽媽用來恐嚇我們的一個方法,我與女方有生下一個女兒 現在女方媽媽把我們大部分的補助都吞著不給我們跟她討就用讓我進去感化的方式來威脅我們 甚至就因為她跟我的保護官亂說話就要我進去少觀留置五天 我想詢問這種情況下我假如就算請了律師有用嗎?或者說我有什麼方式可以對我自己達到合理的保護
397d991d用戶 發表於 2021/01/14 16:30

3 位律師回答

  • 黃舜暄律師
    黃舜暄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1/14 19:43
    回覆諮詢(1554)、最佳解答(156)、獲得感謝(374)

    您好,可以加LINE討論,謝謝。
    
    
                         
  • 陳育騰律師
    陳育騰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1/14 22:51
    回覆諮詢(150)、最佳解答(5)、獲得感謝(41)

    1.保留相關對話紀錄,您的保護官不會偏袒任何一方。
    2.其餘可以加我line討論。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1/15 08:28
    回覆諮詢(19558)、最佳解答(1501)、獲得感謝(5711)

    如擔心建議提供完整事實經過與個別律師詳細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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