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於案件之保密,文中敘述的人名皆為化名。 事情經過 小黃是一位單純的大男孩,平時因為工作壓力大且生活煩悶,時常透過交友軟體與網友聊天,某天在網路上認識女網友小嫚,小嫚自稱有一位朋友小珊在做投資,讓小黃去跟小珊聯絡了解詳情。 小珊邀請小黃入股一起賺錢,以「比特幣、黃金、美金」等...
本件因衝庭的關係,故只有協助撰狀 該狀紙援引6個有利法院判決,增加法院給予刑法第59條的機率,最後成功爭取到緩刑 一、案例事實 被告販賣三級毒品為警查獲,檢察官依法提起公訴。 二、本律師協助被告答辯如下 (一)被告對於起訴書犯罪事實欄所示販賣第三級毒品罪,已分別於偵查...
(基於個資保護及案件保密,文中敘述的姓名及名稱皆為化名) 一、案件經過: 小陳因為受不了鄰居日夜不停地製造噪音,所以在社群網站上發文,尋求網友的意見,未料此舉不但未能獲得解決辦法,反而被鄰居發現而遭鄰居提告妨害名譽。 小陳收到警局的傳票後,又驚又怒,心想自己只是為了找解決方式而發文,鄰居竟...
被告與A女為男女朋友關係,後來兩人分手,經A女對被告提出妨害性自主等告訴,由胡律師協助,一審法院判決部分有罪、部分無罪,檢察官認有罪部分過輕、無罪部分無理由,均提起上訴,被告再次委任胡律師辯護,經胡律師詳細研讀卷證並積極主張有利事證,獲高等法院認同,駁回檢察官之上訴。
一、👉️案件類型及關鍵字👈️ #刑事案件。 #偽造文書、#不起訴、#冒名。 二、📜案例事實📜 告訴人以其電信門號係遭被告冒名申請為由,提起告訴。 三、💪本律師為被告辯護如下💪 1.按,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4年度訴字第202、629號刑事判決要旨:「…觀諸該永訊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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