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類型及關鍵字👈️ 1.#刑事案件。 2.#肇事逃逸、#調解、#緩刑。 3.肇事逃逸的法定刑相當重,且肇事逃逸的認定上,只要知道有人因車禍受傷(擦傷等輕傷也算),就算沒有任何肇事責任,也不可擅自離去,不然就可能會構成肇事逃逸。 4.肇事逃逸案件,除非是真的不知道有車...
【 事實經過 】 小古因本身正義感前往參與抗議退輔會強拆大觀社區之活動,過程中有不詳人士先以跨越退輔會1樓服務台門板及踩踏辦公桌方式,強行進入替代役男小陳所在之服務台內,再持用自行攜帶紅色噴漆罐向服務台後方大理石牆面多處及退輔會會徽上噴上紅色油漆,又負責退輔會安全之駐衛隊小隊長小民為制止眾...
一、OOO於民國OO年OO月OO日,在超商飲用啤酒後,已達不能安全駕駛之程度,仍然騎乘機車上路,經過OO路口時被警方攔查,當場測得吐氣酒精濃度為0.44MG/L。經OO市政府警察局報告偵辦。 二、經由高律師協助辯護,主張被告是初犯,並無其他前科,且未造成人員傷亡,犯後坦承犯行,向檢察官聲請給予...
一、👉️案件類型及關鍵字👈️ #刑事案件。 #過失傷害、#拘役、#撤銷原判決。 本件係協助撰寫狀紙。 一份狀紙看似輕薄,但有時候於案件的份量是超乎預期的。 拘役和有期徒刑的意義相差甚遠,拘役30日和有期徒刑1個月看起來好像很像,但拘役並不會構成累犯,甚至還可聲請良民證。...
一、案由 被告未經原告同意即將原告之手機號碼之個人資料提供給他人使用,侵害原告隱私及個人資料如何使用之權利。 二、本律師代理原告主張如下: 被告明知對於個人資料之處理利用未經原告同意提供予他人,詎仍擅將原告之行動電話號碼提供予他人知悉,侵害原告之隱私權,原告自得依侵權行為之法律...
諮詢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