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類型及關鍵字👈️ #刑事案件。 #偽造文書、#不起訴、#冒名。 二、📜案例事實📜 告訴人以其電信門號係遭被告冒名申請為由,提起告訴。 三、💪本律師為被告辯護如下💪 1.按,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4年度訴字第202、629號刑事判決要旨:「…觀諸該永訊行動...
緣委任人小美等五姊妹,於某次家族會議時,被其母親小合及弟弟阿明以辦理贈與房地相關事宜,要求其等人提供印章及印鑑證明。孰料小合及阿明原先即欲將父親之遺產,於未經分割協議下,私下進行移轉過戶。其二人共同基於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行使偽造之私文書(偽造之分割協議)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之犯意聯絡,委由不知情之代...
【 事實經過 】 公司的股東伯公未獲多數股東支持想爭奪董事長位置不成,就絞盡腦汁不斷提起各種民刑事訴訟企圖干擾公司的正常運作,甚至連合法替公司籌措資金、辦理增資,都可以大做文章,竟提起行政訴訟主張登記機關依公司申請變更公司資本額登記為違法,行政法院通知公司為訴訟參加,現任經營者福吉除感到百...
一、案由 (一)女方以男方因工作在台北,不願返回台中一同居住及撫養兩名未成年子女,業使兩造婚姻產生破綻,復該破綻可歸責於被告為由,訴請離婚。 (二)男方以系爭房地係婚前借名登記於女方名下為由,訴請女方返還系爭房地。 二、本律師協助男方主張如下: (一)離婚案答辯如下: ...
一、案由 告訴人以被告對其強制性交為由,對被告提出強制性交的告訴。 二、本律師協助被告主張如下: (一)雙方為男女朋友關係,由案發後男女雙方仍手牽手嘻笑走出飯店大門的監視器畫面、男女雙方出遊後回家互道平安的甜蜜對話,及女方並未於案發後即刻提告等情,可見本案並無強制性交之情事。 ...
諮詢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