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事實📜 告訴人主張被告帳戶內之款項為其所有,因被告拒絕返還,故提起侵占告訴。 二、💪本律師為被告辯護如下 💪 (一)被告帳戶內之款項均係被告所有,和告訴人全然無關,且無證據足資證明該款項係告訴人提供予被告,被告就自己之物依法本得自由管理,自不得律以侵占罪責。 (二)...
一、被害人(遊戲公司)提告主張:被告自網路上購入安裝包,經營遊戲私服,並收受玩家贊助。認為被告的行為已侵害到由遊戲公司的著作權、商標權,涉犯著作權法與商標法。 二、經由高律師協助,主動聯絡遊戲公司,多次來回協商和解金,替客戶爭取到較低的和解金,使客戶成功與遊戲公司達成和解,並向檢察官聲請...
委任本律師的當事人的另一半在販毒,並為警查獲, 事發經過是當事人的另一半在車上與買方(警方)交易時,當事人一同在車上, 最後被檢察官認定雙方一同販毒,被起訴販毒罪, 最後本律師向法官爭執證據證明力的問題,主張檢察官所提出的證據不足以證明當事人確實參與另一半的販毒過程, 最後法...
一、案由 移送意旨以被告帳戶列為警示帳戶,認被告涉犯詐欺、洗錢等罪,移送地檢署偵辦。 二、本律師協助被告答辯如下 (一)被告因有資金上之需求,依網路上看到小額借款廣告之訊息,加該小額借款之承辦人A之LINE,又,依被告與該承辦人A之LINE對話紀錄、及寄貨單等資料,可證被告以L...
一、檢察官起訴認定:被告明知未依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之規定,向主管機關辦理電子遊戲場業營業級別證者,不得經營電子遊戲場業,竟未依該條例規定辦理上開事項,並基於違反上開條例及賭博之犯意,將電子遊戲機臺,擺放在oo區oo路,供不特定人把玩,而經營電子遊戲場業,以任由不特定人以硬幣10元投入上開電子遊戲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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