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父親合夥開立公司的廠房需要出售,是否能依法分配到出售之價金
不動產.土地 買賣 789 次瀏覽約莫五年前,因為營業需求,故添需購一間新的廠房給公司用 當時因父親資金不足,便要求我也拿出200萬做為買廠房的價金 當時也將公司由父親獨資設立,改為父親出資600萬為負責人、我出資200萬為股東 廠房與廠房之土地的所有權人也是設立在公司名下 這陣子因為貿易戰+疫情雙重打擊下,公司營運連月虧損, 加上父親辦了許多貸款來投資,效果也不彰, 所以除了每月公司虧損外,還需要多支出來償還父親的貸款 故我們雙方協議將廠房予以出售, 廠房預計出售價金扣除所欠之債務後預計還有1600萬台幣 我便告訴父親,按當年出資比例我應分得400萬台幣 而父親卻堅持當時我出200萬,就只願意分200萬給我 廠房會增值是因為他眼光精準,與我無關 想請問律師該如何處理?? 能依法請求支付400萬嗎?? 麻煩您了,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