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叔要給我300萬,有稅務問題嗎
遺產.繼承.贈與 贈與 824 次瀏覽叔叔剛賣了房子,所以有一筆錢,他想給我300萬贊助我買房,這有贈與稅的問題嗎,還是需注意什麼,謝謝
叔叔剛賣了房子,所以有一筆錢,他想給我300萬贊助我買房,這有贈與稅的問題嗎,還是需注意什麼,謝謝
您好,每年每人贈與超過220萬元,超過部分就須申報繳納贈與稅。
您好,直接贈與現金再買房比較不划算,或可先買完房再用贈與之方式贈與您(以房屋評定標準價格及公告土地現值計算,非市價),當然,您要先跟您叔叔討論一下怎樣比較划算。 綜上,若您仍有疑問,可以加LINE討論,謝謝。 PS.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3款:「財產之移動,具有左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以贈與論,依本法規定,課徵贈與稅:...三、以自己之資金,無償為他人購置財產者,其資金。但該財產為不動產者,其不動產。」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0條:「(第1項)遺產及贈與財產價值之計算,以被繼承人死亡時或贈與人贈與時之時價為準;被繼承人如係受死亡之宣告者,以法院宣告死亡判決內所確定死亡日之時價為準。(第2項)本法中華民國八十四年一月十五日修正生效前發生死亡事實或贈與行為而尚未核課或尚未核課確定之案件,其估價適用修正後之前項規定辦理。(第3項)第一項所稱時價,土地以公告土地現值或評定標準價格為準;房屋以評定標準價格為準;其他財產時價之估定,本法未規定者,由財政部定之。」
超過200萬需課徵贈與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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