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被告

車禍事故 損害賠償 647 次瀏覽
一、車禍發生日期:109年7/16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有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有筆錄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有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五、事實經過:當天晚上晚上我行駛在路上綠燈的時候他突然闖紅燈撞上他

六、問題:當時有去調解但他要的價格談不攏沒有和解然後他提告我想詢問如果上法院了我可以向他要求什麼賠償
56f88dc9用戶 發表於 2021/01/16 13:23

2 位律師回答

  • 張智凱律師
    張智凱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1/16 13:43
    回覆諮詢(449)、最佳解答(28)、獲得感謝(147)

    要看您受有哪些損害及相關證據決定,如有需求請與我聯繫。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1/16 14:35
    回覆諮詢(19820)、最佳解答(1511)、獲得感謝(5763)

    如您受傷,您可提出民事訴訟向對方求償醫藥費、精神慰撫金等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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