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詢問關於遺產獨吞問題,若有其他原因是否可能合理?
遺產.繼承.贈與 繼承人 848 次瀏覽事實經過:家人外公於6年前過世,外婆於2年前過世,由於上面無父母,繼承權為第二順位兄弟姐妹三位,分別為哥哥,姐姐,妹妹(妹妹離婚,底下兩位小孩,我是妹妹其中一個小孩)。應繼分理應均分,但其中姐姐認為父母撫養費他付出最多,哥哥次之,妹妹只有出勞力,因此獨吞遺產(哥哥及妹妹有簽名同意),兩百萬以及一棟房子,房子內住的是姐姐,妹妹以及兩個小孩,房屋水電瓦斯為姐姐付。 然而因為糾紛姐姐決定將妹妹及兩個兒子趕出家門。 問題: 1.姐姐是否有資格將我們趕出家門 2.關於妹妹幾乎未給撫養費,只提供勞力部分,由於妹妹薪水不高加上我剛出社會剛剛開始賺錢,當初無力出撫養費,之前也未訴諸法律請求拋棄撫養義務,想詢問姐姐是否可以事後向妹妹討當年的撫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