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保養品可退費退刷嗎?

消費糾紛 不當銷售 4091 次瀏覽
事情經過:有天我騎車一半 突然對大聲喊的保養推銷員 說市場問卷調查
然後帶入店家 之後就講了一對保養的 活動優惠的保養與服務可以做臉,買了一堆十萬的保養也一次就叫我拆保養的商品,回家後我臉部紅腫癢過敏 但他們說確定是他們的保養造成嗎?問題我一直在他店裡很晚才回去 也不可能平白無顧就過敏 然後隔天就看醫生了

問題:請問我要如何要求全部退費
問題二:請問我要如何寫寄存證和消保
9adeb82f用戶 發表於 2019/09/11 01:29

4 位律師回答

  • 陳禾原律師
    陳禾原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09/11 10:26
    回覆諮詢(326)、最佳解答(22)、獲得感謝(133)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依照您的描述,您的情形有可能構成消保法上的訪問交易,依照下列消保法的規定,可在七日內退回商品,建議您可檢附相關資料,盡速與律師安排會議,讓律師研判案情,並協助您後續處理解除契約相關事宜。
    
    
    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1項:「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但通訊交易有合理例外情事者,不在此限。」
    
    
                         
  • 劉鴻傑律師
    劉鴻傑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09/11 11:50
    回覆諮詢(1534)、最佳解答(48)、獲得感謝(460)

    感謝律師回答
    依所述,除可能構成訪問買賣外,就造成臉部過敏部分,亦可請求損害賠償。
    建議詢問專業律師意見,以維自身權益。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19/09/12 07:22
    回覆諮詢(4110)、最佳解答(164)、獲得感謝(1011)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遭他人推銷而購買商品構成消保法所稱訪問交易。可於7日內無條件解除契約。
    
    只是在經驗上,一般消費者主動聯繫對方時,對方經常會以各種方式推託(例如公司有行政流程要走、可換貨不接受退貨等等),企圖拖延超過7天。
    
    所以對消費者而言,最重要的即是在7日內一定要寄發存證信函提及這是訪問交易要解約的內容,否則容易導致自身權益受損。
    
    另外,除了看醫生外建議您請醫生開張診斷證明書,雖然這不是法律上解約的要件,但是經驗上有的商家會怕他的商品因為會造成消費者皮膚不適,反造成後續要賠償,而因此願意給予解約、退款的動作。
    
    
                         
  • 9adeb82f用戶
    發表於 2019/09/12 19:25
    今天對方有跟我約要談時間可是早已超過七天了 所以我的存證信是否要先寄嗎? 因為超過七天 他拖太久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19/09/13 10:45
    回覆諮詢(4110)、最佳解答(164)、獲得感謝(1011)

    您好
    
    超過7天就無法主張消保法上的權利了,如果沒有發函您也可看看7天內是否有Line之類的文字記錄有提到要解約退款的。如果都沒有,就會麻煩些得去以商品會造成您過敏、發炎等危害要求解約、退款,舉證責任上負擔會比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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