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租約未到反悔

不動產.土地 租賃 426 次瀏覽
事實經過:
目前租屋處,租約未到,原先考慮1月底搬走,上周告知房仲說預計租到一月底,但因違約要扣一月押金,本周因有其他考量,告知想續租到租約期滿,房仲告知以收他人訂金,不能再續租,要我還是要一月底搬走,且仍算我違約。


問題:
1. 原先口頭告知不續租,但後來想續租(租約未到期),胃有簽訂任何協議,這樣算我違約嗎?能扣我押金嗎?
2. 租約未到期,房仲收人租金,我若不搬,我有任何違約嗎?租約到7月底
3.我能如何告知房仲我有不搬的權利呢
516cc95d用戶 發表於 2021/01/19 15:08

1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1/19 15:31
    回覆諮詢(19764)、最佳解答(1506)、獲得感謝(5754)

    如已告知不續約,僅能租到租約到期日。如事後反悔不搬走,依照雙方租約約定應賠償房東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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