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4條 的疑問
其他 其他 878 次瀏覽依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4條: 「警察行使職權時,應著制服或出示證件表明身分,並告知事由。 警察未依前項規定行使職權者,人民得拒絕之。」 也就是說警察只要穿著制服以及出示證件 不管上下班 看到人民從事會被罰錢的事 就可以給他開罰單嗎
依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4條: 「警察行使職權時,應著制服或出示證件表明身分,並告知事由。 警察未依前項規定行使職權者,人民得拒絕之。」 也就是說警察只要穿著制服以及出示證件 不管上下班 看到人民從事會被罰錢的事 就可以給他開罰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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