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賠償合理金額
車禍事故
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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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2020/10/23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雙方都有受傷,但只有我這方到急診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當下有報警,但因為腳被壓住,有移動車子,筆錄過一個禮拜才做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我方有保險,對方因無照無法理賠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那時綠燈剛起步,行駛途中,對方需右切,但無打方向燈,我方反應不及撞上,對方右側撞擊我方左側
六、問題:
因為我的傷勢比較嚴重,斷了兩條韌帶,需要手術做韌帶重建及修補,韌帶需長期復健,有後遺症不會完全好,而且本人為學生,因為受傷導致無法行走,需使用拐杖輔助,受傷期間剛好面臨期中考,來回學校行動不便之外還要忍受同學側目及手術壓力,心情起伏極大,經過家人討論後希望精神賠償可以索賠20萬,想請問這樣是否合理,因為我方不想被認為獅子大開口,但的確因為受傷,導致精神狀態不佳。
9f29450d用戶
發表於 2021/01/23 1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