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銀行要求撤銷贈與(房屋)

遺產.繼承.贈與 贈與 1068 次瀏覽
父親103年過世後,房屋持分給我們四個小孩,殊不知近期收到被銀行要求撤銷贈與的文涵
準備要去簡易法庭,讓我覺得很緊張
但我哥哥的持分在生前就已經贈與給我(104年),因要還債所以想說跟我借錢,因代書說贈與比較划算,不要用買賣的方式,故完成後自己私下給一筆三十萬給哥哥。
殊不知哥哥107年死去到現在,我才收到被銀行告知要求撤銷贈與的函文,讓我不知所措
若銀行只想討回之前哥哥生前所積欠的款項,是否可以與銀行和解呢?才十萬多,不想耗時耗力
因為去年初就已經把房子賣掉過戶給別人了,而且現在房屋的所有權是別人,這樣撤銷所有權移轉回死去的哥哥,感覺怪怪的
懇請律師給相關的建議與看法 感恩
1d388729用戶 發表於 2021/01/23 16:30

4 位律師回答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修改於 2021/01/23 16:36
    回覆諮詢(6980)、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3)

    您好,就您所述可能有詐害債權之可能,銀行有無撤銷處分行為理由理由,您們可持當初相關事證與本所進一步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1/23 17:09
    回覆諮詢(19769)、最佳解答(1506)、獲得感謝(5754)

    建議提供銀行的通知函與律師諮詢後續如何處理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1/01/23 19:21
    回覆諮詢(4131)、最佳解答(164)、獲得感謝(1014)

    您好:
    
    依所述哥哥持分移轉予您的行為實際上似有對價,銀行得否以贈與撤銷不無疑問。建議可提供銀行存函與律師進一步諮詢。
    
    
                         
  • 梁雨安律師
    梁雨安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1/23 21:43
    回覆諮詢(459)、最佳解答(11)、獲得感謝(93)

    銀行應係依土地登記謄本之移轉登記原因為贈與,進而認定該次移轉為脫產之無償贈與,進而發函。
    但依您所述,該次移轉實際上有交付對價,故實質上是否為贈與,尚有疑義。
    撤銷權行使上,依民法第245條應於知悉後一年內為之,因該次贈與是104年,故本案可能會有時效抗辯的可能。
    
    
                         
  • 1d388729用戶
    發表於 2021/01/30 22:38
    第 245 條 前條撤銷權,自債權人知有撤銷原因時起,一年間不行使,或自行為時起 ,經過十年而消滅。 如何認定銀行在「知有撤銷原因」?一年間不行使? 因為真的太久了,這一點我很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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