騷擾與人身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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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有一個朋友一直不斷的人身攻擊講黃色的內容,並且對我們的身體構造攻擊,不論見面時或是網路上,雖網路上沒指名道姓,但有些特點很明顯在說誰
已多次表明這樣講很不舒服,對方卻還是繼續攻擊,當作玩笑一直再講

問題:請問這樣可構成人身攻擊及騷擾案件嗎
7a6322d4用戶 發表於 2021/01/23 22:27

2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1/23 22:28
    回覆諮詢(19800)、最佳解答(1508)、獲得感謝(5758)

    可以將對方在網路上發言內容截圖後與律師諮詢是否有提告空間
    
    
                         
  • 黃舜暄律師
    黃舜暄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1/24 07:32
    回覆諮詢(1554)、最佳解答(156)、獲得感謝(374)

    您好,可以參考以下之法條,依您所述,對方之行為有構成性騷擾之可能,建議截圖後向直轄市或縣市政府進行申訴。
    
    
    性騷擾防治法第2條第2款:「本法所稱性騷擾,係指性侵害犯罪以外,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二、以展示或播送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之方式,或以歧視、侮辱之言行,或以他法,而有損害他人人格尊嚴,或造成使人心生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或不當影響其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或正常生活之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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