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肖像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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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如果我為了請人監督自己有沒有照我排的時間表走,而對自己每天的活動錄影錄音,錄到其他人,之後把影片傳給我爸爸,會侵害肖像權嗎
8d969817用戶 發表於 2021/01/25 00:50

1 位律師回答

  • 黃舜暄律師
    黃舜暄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21/01/25 08:24
    回覆諮詢(1554)、最佳解答(156)、獲得感謝(374)

    您好,就您所述您並未散布於眾亦無移做不合理之使用,應不至於有太大之問題。
    
    但畢竟對方不是公眾人物,並無義務忍受您之隨意拍攝,建議可以將其他人馬賽克掉,只留錄到您自己之部分即可。
    
    綜上,若仍有疑問,可以加LINE討論,謝謝。
    
    
    PS.
    
    高雄簡易庭100年雄小字第2169號民事判決:「...而肖像權係個人對其肖像是否公開之自主權利,從而未經他人同意,擅自使用他人照片之行為,自構成對肖像權之侵害。惟依前揭條文,何謂情節重大,法無明文,實務上亦未有定論,本院認為判斷被侵害之肖像法益情節是否重大,宜從被害人是否為公眾人物、使用場合、使用目的等因素為綜合之考量。」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1/25 08:19
    回覆諮詢(19806)、最佳解答(1511)、獲得感謝(5761)

    沒有構成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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