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借據或本,可提出支付命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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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收到法院支付命令。兩造是親戚,對方曾以他名義信貸給我,其中一半時間是我按月存入,後面由他還完。數年後我給他現金,但關於到底該給多少,雙方認知不同。我還是給他當時談好的現金。不知何故,他申請支付命令,我該如何為自己辯護?


問題:1、對方沒有足資證明債權的證據,法院為何發出支付命令?2、法庭上,是不是應該先請他提出債權證明,如不能證明,是否即無法認定我有欠他錢?3、因本是親戚,金錢來往都沒留下證據,我憑良心說已經還完欠款,但對方卻不同意,中間取證困難,該如何因應?以上敬請賜教。
2b1a9e41用戶 發表於 2021/01/25 14:53

3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1/25 15:05
    回覆諮詢(19802)、最佳解答(1510)、獲得感謝(5759)

    建議您盡快向法院聲明異議,將來開庭您可提出證明表示已清償,並要求對方提出借據等盡舉證責任。
    具體答辯細節受限於篇幅,建議加LINE諮詢
    
    
                         
  • 張智凱律師
    張智凱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1/25 15:28
    回覆諮詢(449)、最佳解答(28)、獲得感謝(147)

    先異議再說,可以先不用附理由。
    調解及答辯的方向,建議面談比較清楚來龍去脈以及相關金流。
    
    
                         
  • 石志堅律師
    石志堅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1/25 16:41
    回覆諮詢(39)、最佳解答(0)、獲得感謝(7)

    建議您先向法院異議(可不附理由),異議書狀格式可至司法院網站下載例稿,異議後會進入訴訟程序再提出理由答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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