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岸詐欺相關案件詢問
刑事犯罪
詐欺.背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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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以往有與一位中國網友有交情,因幾年前身上背著債務,喘不過氣來,欺瞞對方向銀行借錢,但不是以正常途徑借。 事後因本人沒有還,對方遭到公安扣押。 我立即把手上東西變賣。以換取他人的自由。
事發後1個禮拜,對方向銀行交屬8萬人民幣得以換取人生自由以及房屋扣押,再離別前對方要求我收下對方5萬人民幣的費用,在我多次婉拒後,對方聲稱要把金額交給銀行,要求銀行不要追查事件。 因當時在恐懼之下,就隨即答應他了要求。
事發隔了3個月至今,我尋求公家機關/165防詐騙 等... 去求證。
最終達到的是明顯是詐騙。
在今天我向對方明確表示,我不再把每個月的錢給對方,讓她代替我還款。
如今對方講了以以下幾句 :
"我身子正不怕影子歪 既然我有理 你想用法律处理 我随便你 处理好银行这边债务 带着所有证据来台湾法院找你,还有我会带上那位已经失业的银行员工当证人 以及银行高层 等我起诉完你后,他以受害者名义起诉你第二次 你想想吧 你到时候赔多少钱给银行(以及我的赔偿)"
以及 :
" 我等你败诉后 会以实际行动告诉你父母 你的罪行 让你父母承担你犯下的错(按照你台湾法律里的律法赔偿金额)以及你坐牢的事情 我会告诉你以前的dc朋友和现在的 还有你以前的dc朋友说你 很有心机 看来一点没错 既然你想做绝 我也和你做到底 第一次你败诉后 我会等你出狱 让银行接着起诉你 当然这条你可以当为威胁话留在法庭用 我也不怕 因为他起诉你是迟早事情 我只是拜托等下次你出狱的时候在起诉 等你在进去 在出来 我会让那个受害者银行员工的家属也来起诉你 赔偿金额 你慢慢等着 好好享受最后的时光 你之后的日子我不会让你好过 "
確實本人因欺瞞對方會盡快還款而要求他借錢給我,導致對方熟悉的銀行員工和主管遭到離職。
我也確實有在外國通訊軟體 (Line / Discord)這類程式欺瞞對方。
問題:
想問問各位律師 :
事情是發生在中國,對方想帶著其他被我受害的人來台報案,請問是否能成立?
另一個問題是,因所有事情都在網路上發生,請問這個到底該算是在台灣發生的還是在中國發生的?
因事情牽扯眾多人,如果在台灣報案成立,將會有甚麼後果?
謝謝各位律師抽空回答。
95c7dfc5用戶
發表於 2021/01/26 0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