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 工作合約
勞資糾紛 解僱.借調.調動 468 次瀏覽之前在新加坡工作,簽了3年合約,我在合約還剩下10個月時就離開新加坡了(藉故離開) 現在公司要向我索賠,現在進入調解階段。 我和公司說我願意回去把剩下的10個月做完,但他們不接受。 因為我回到台灣之後,並無積極處理,情緒低落無法面對公司的壓力。 現在他們索賠新幣10500至21000 兩個問題想詢問: 1. 若是他們在新加坡法庭告我,我在台灣會收到傳票嗎?還是說我這輩子再也不去新加坡就沒事了呢? 2. 我付不起他們索賠的金額,我該怎麼繼續調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