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網路販賣紋繡舒緩乳違反藥事法
醫療事故 其他 2882 次瀏覽事實經過:我是個紋繡師,我因為生意不好,想多少貼補一些生活費,所以異想天開在蝦皮購物賣紋繡用的舒緩膏,我有先在網路上搜尋,發現也有很多人在賣,因此我才會這樣做錯事,我的賣場名稱是紋繡舒緩西科 現貨+預購,賣場內商品描述為:紋繡用品10ml 現貨+預購 可聊聊詢問。後來在3月被賣場依違反規定下架,因為我同時有另一個同性質的商品,但沒被下架,所以我不知道嚴重性,繼續刊登販賣,直到4月,另一個商品也被下架後,我就沒有再刊登這類型商品,然後有人詢問我想要購買的話,我才替他開專屬賣場讓他下單,前後共賣出了40多個。這個商品是紋繡時用的表面麻醉膏,但是我完全沒提及商品作用,我以為這樣沒關係,一條的利潤大約是100元,後來在昨天收到衛生局要我去說明的公文,我也立刻下架所有東西。 請問:1.我該怎麼跟衛生局說明這商品呢? 2.我真的不知道我這樣做是犯了大罪,我已經知道錯了,如何能爭取最輕處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