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網路販賣紋繡舒緩乳違反藥事法

醫療事故 其他 2565 次瀏覽
事實經過:我是個紋繡師,我因為生意不好,想多少貼補一些生活費,所以異想天開在蝦皮購物賣紋繡用的舒緩膏,我有先在網路上搜尋,發現也有很多人在賣,因此我才會這樣做錯事,我的賣場名稱是紋繡舒緩西科 現貨+預購,賣場內商品描述為:紋繡用品10ml
現貨+預購 可聊聊詢問。後來在3月被賣場依違反規定下架,因為我同時有另一個同性質的商品,但沒被下架,所以我不知道嚴重性,繼續刊登販賣,直到4月,另一個商品也被下架後,我就沒有再刊登這類型商品,然後有人詢問我想要購買的話,我才替他開專屬賣場讓他下單,前後共賣出了40多個。這個商品是紋繡時用的表面麻醉膏,但是我完全沒提及商品作用,我以為這樣沒關係,一條的利潤大約是100元,後來在昨天收到衛生局要我去說明的公文,我也立刻下架所有東西。
請問:1.我該怎麼跟衛生局說明這商品呢?
2.我真的不知道我這樣做是犯了大罪,我已經知道錯了,如何能爭取最輕處罰呢
202cb962用戶 發表於 2019/05/24 09:14

1 位律師回答

  • 陳奕安律師
    陳奕安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05/24 11:24
    回覆諮詢(360)、最佳解答(25)、獲得感謝(104)

    您好:
    
    藥事法除了有行政罰規定(用詞:罰鍰)外,也有刑法規定(用詞:有期徒刑、拘役、罰金),若函文援引到刑法規定,您更是必須審慎以對。
    
    衛生局在來函的「說明」部分應會註明它認為您違犯的法條,請將該函「說明」欄提到的法條與查獲情節等均敘明清楚,以供律師進一步判斷。
    
    --
    明益恆德法律事務所
    免費諮詢專線:02-27036620  0927610036
    事務所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57號4樓
    Email:lhcps.tpe@gmail.com
    
    
    
                         


沒有獲得符合的答案?

即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