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礙名譽

刑事犯罪 毀謗.公然污辱 2197 次瀏覽
我是事主被告,先前有提問。這次確定事由了,因收到通知過慢,目前離到案說明日期約14天。可否提供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進而再做評估謝謝。
1.以大至得到警方陳述瞭解提告局部錄影音有提到智障字眼
2.但對方全程事由沒提供完整只截取片段,大致主因陳述為行車糾紛
3.自我陳述當下:雨天T在路口紅燈,因對方小黃路邊臨停載客,因考量雨天又紅燈有刻意保留一車距讓對方切入,但礙於綠燈後對方只切一半約莫3-40秒不行駛於事左切車,但切出來後對方同時做逼車動作,待我路邊停車後對方又刻意駛來直指自己是前車有優先權,因起初我已禮讓他方便臨停切回主道,又綠燈不行駛,而後我超車又被逼車不讓.....對方惡狠狠說要讓我在網路上紅,我也說我行車記錄器也不是裝假的,而後對方又叫囂要叫警察,而我回他沒差你叫啊(智障)大致回想流程是這樣

這樣情形有勝算嗎?有反勝機會嗎?有機會平反嗎?謝謝
4122cb13用戶 發表於 2019/09/17 02:08

1 位律師回答

  • 劉鴻傑律師
    劉鴻傑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09/17 12:19
    回覆諮詢(1534)、最佳解答(48)、獲得感謝(460)

    以所述,若涉及「智障」字義確有構成妨害名譽之可能。然該案為告訴乃論之罪,仍有協商空間。
    建議詢問專業律師意見,以維自身權益。
    
    
                         


沒有獲得符合的答案?

即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