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與交接爭議
勞資糾紛 解僱.借調.調動 858 次瀏覽我與雇主於1/8提離職,約定於1/31離職,1/13錄取一位工讀生進行工作交接。 1/30交接完成,我與工讀生都有簽交接清冊,但工讀生於交接完成後提離職。 雇主要求我要留下繼續交接,但我2/1以後已有安排,無法進行交接。 雇主表示若我不留下,會提告背信與損害賠償。 請問: 1. 背信與損害賠償會成立嗎? 2. 我是否有義務留下繼續交接?
我與雇主於1/8提離職,約定於1/31離職,1/13錄取一位工讀生進行工作交接。 1/30交接完成,我與工讀生都有簽交接清冊,但工讀生於交接完成後提離職。 雇主要求我要留下繼續交接,但我2/1以後已有安排,無法進行交接。 雇主表示若我不留下,會提告背信與損害賠償。 請問: 1. 背信與損害賠償會成立嗎? 2. 我是否有義務留下繼續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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