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時人員遣散

勞資糾紛 解僱.借調.調動 590 次瀏覽
事實經過: 
工作了一年六個月的店家要關門了,且老闆是關門前一天才告知,老闆只願意給每個人不到1000的「紅包」了事,不知道有沒有關係但我們沒有勞健保。
問題:
雖然我是計時人員,但網路上所找的資料寫著貌似有遣散費跟未20天前提醒(工作一年半)所要給付的費用,想請問我是否有遣散費跟這未提前告知的20天薪水呢?如果有老闆又不願意給錢的話,我有什麼方式可以捍衛權利呢?可以的話最好是可以匿名的。
827ccb0e用戶 發表於 2021/02/01 02:52

2 位律師回答

  • 梁家昊律師
    梁家昊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2/01 06:56
    回覆諮詢(872)、最佳解答(96)、獲得感謝(315)

    您好,
    1.您雖然是計時人員,但您的勞動權益應該是要跟全職人員一樣,不得有所減損,所以您是有權利請求資遣費以及20天內的預告工資。
    2.如果老闆不願意給付,恐怕只能申請勞資調解,或是提起勞動訴訟請求,才會有強制力。
    3.至於匿名,又可以拿到資遣費與預告工資的部分,恐怕比較難,因為就算政府強制老闆給付上開項目,恐怕也不知道是要給誰。只是或許可以匿名檢舉老闆未投保勞健保,違法解僱之類的,讓勞動局去處罰老闆,間接迫使老闆給你們這些錢。
    4.以上回答供您參考。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2/01 09:26
    回覆諮詢(19558)、最佳解答(1501)、獲得感謝(5711)

    建議您向當地政府勞工局檢舉、申訴、並聲請勞資爭議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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