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金錢糾紛
其他 其他 798 次瀏覽事實經過: 問題第1點: 有位女性友人A 之前遇見一位追求者B 這位B在追求A時 B為討好A,當時主動她繳了生活上所需的費用、例如車稅! 當時A並沒有要求B繳任何費用! A算是自願為B繳費! 如今追求不到B、 反過來向A索取繳費上等等的費用! 還威脅、若不還錢、便像家人索取! 問題第2點: 之前一陣子A不想理會B 所以都沒接聽B的電話! B便傳訊息說: 不接他電話、他就把她抓出來 要A找個老鼠洞躲好、不要被他抓到! 問題: 想請問律師 這樣B是否有構成法律上的何種條例? 就第1點和第2點! 是否有構成威脅? 若第2點有圖為證、是否能告他人身威脅?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