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金錢糾紛
債務糾紛 其他 675 次瀏覽事實經過: 問題第1點: 有位女性友人:A女 一位追求者:B男 這位B男在追求A女時 B男為討好A女、 當時主動向她繳了生活上所需的費用、例如車稅! 當時A女並沒有要求B男繳交任何費用! B男算是自願為A女繳費! 如今B男追求不到A女! 反過來向A女索取 之前繳費上等等的費用! 還威脅、若不還錢、便向A女家人索取! 問題第2點: 之前A女不想理會B男 於是都沒接聽B男的電話! B男便傳訊息說: 不接他電話、他就把她抓出來 要A女找個老鼠洞躲好、不要被他抓到! 問題: 想請問律師 這樣B男是否有構成法律上 的何種條例? 就第1點和第2點! 是否有構成威脅? 若1、2點都有對話圖為證、是否能告他人身威脅?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