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承租方> 想請教是否有機會主張<所簽訂的契約無效>
不動產.土地 租賃 857 次瀏覽詢問內容: <請問是否有機會主張簽訂的契約無效?> 我是 [承租方] ,想主張所 [簽訂的契約無效] ,因為: 1. 簽約當日才知道租賃方是法人單位(建設公司)。 且契約之租賃方修改處仍無法證明修改與完成簽約的順序 (修改使用利可帶覆蓋,且修改處附近無簽章)。 但仲介、租賃方主張簽約時3方皆在現場,是現場修改,有徵得我口頭同意,而且簽名的位置不一定要在修改處附近。 2. 一式兩份之合約,我的這一份,押租金收款人未完成簽收,但是實際上已收取費用。 3. 簽約流程有問題,並非閱讀3日後才簽約。 (實際簽約日1/23) 3. 簽約日1/23, 1/30剛要搬行李進房,發現租賃方未提供口頭承諾的保潔墊、夜間惡鄰影響、廁所馬桶不順暢,因此當日並未實際入住,也無法入住便馬上離開。 希望可以爭取契約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