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糾紛
刑事犯罪 詐欺.背信 1131 次瀏覽事實經過:賣泰國蝦的賣家私訊我說問我要不要買?我想說小孩子愛吃就跟他買了, 我跟賣泰國蝦的賣家也先談好在面交,費用凌晨在匯給他!他也答應了!本來是說一斤250!我買四斤半,賣家來面交時說重量不到四斤半只要給他1200就好,說費用慢慢來不要急,結果我好死不死的手機壞掉了無法連絡賣家,等到我新手機拿到要回他話時他說已經去告我詐欺金額還是1300元!我一直跟他解釋請賣家在給我一天時間就去匯款,沒有用他聽不進去,費用我隔天就請朋友匯給賣家了,還一直堅持說要告我詐欺跟精神賠償,說要陪我玩到底!!(我真的沒有必要為了1000多塊被告,騙你那1000多塊能幹嘛?就是那麼巧手機真的壞掉了,我一直強調說我從來沒有說我不付錢) 問題:我有證明了有匯款給賣家,金額雙方都說的不一樣怎麼辦?請問這樣子構成詐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