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運站流感疫苗施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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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2021/2月,經過北市捷運站,有公立醫療單位在免費施打流感疫苗,並有志工在旁提倡。流感與新冠疫情當前,家人為提高身體防護,變順道前往施打。施打前,醫護竟說明,該流感疫苗是近期政府單位從美國新採購回台灣,但國內流程還沒跑完,基本上屬於"不合法"的疫苗,並要家人簽屬知悉相關的同意書(詳細內容要再問家人),才能施打。

問題:
1.雖因應疫情,率先開打,但若流程尚未跑完,施打不合法的疫苗,政府是否有違法的疑慮?
2.疫情當前,人民想提高生存的機率、又是政府推廣的疫苗,但因有簽屬相關同意書,假若因施打疫苗而有後遺症、副作用,是否無法跟相關單位求償

謝謝解惑~
4ff792cd用戶 發表於 2021/02/03 15:48

1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2/06 16:30
    回覆諮詢(19930)、最佳解答(1513)、獲得感謝(5772)

    有疑慮則不應接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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