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執行的金額

婚姻.監護 撫養費用 1015 次瀏覽
事實經過: 
扶養費強制執行的金額
當初離婚離婚協議上有寫道要給付扶養費,後來前妻說不要扶養費孩子改跟他姓
去年向戶政事務所要更改協議書內容,戶政要我們去向家事法庭更改。到了法庭又改口索要撫養費每月七千五百元,但是我戶頭內沒有任何財產名下的所有資產都是我父親的。
問題:
前妻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撫養費用,但是我戶頭內沒有錢是否會扣押或者法拍我名下財產?
例如不動產或者動產。
請問如果我對此要求不滿意能否提起上訴要求更改?
d40590c3用戶 發表於 2021/02/04 01:44

3 位律師回答

  • 沈恆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2/04 03:02
    回覆諮詢(1050)、最佳解答(51)、獲得感謝(355)

    您好,如果債權人已取得執行名義,就可執行債務人所有財產,不會只限於存款。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2/04 08:58
    回覆諮詢(19817)、最佳解答(1511)、獲得感謝(5762)

    前妻可針對您名下的財產聲請強制執行,包含動產與不動產
    如已作出裁定,建議提供裁定與律師諮詢有無抗告空間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1/02/04 12:24
    回覆諮詢(4138)、最佳解答(164)、獲得感謝(1014)

    您好:
    
    如法院已做出裁定,您前妻可持法院的裁定對您為強制執行。執行的範圍不限於您的存款,不動產或股票等您名下財產亦可作為執行的標的。 如您對裁定不服,建議盡速與律師諮詢後於法定期日內提出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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