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約書沒有3天審閱,但已簽約,請問可解除合約嗎?

不動產.土地 買賣 1389 次瀏覽
您好,我想請問我的狀況,會有機會以  "民法第一總則  第七十四條 (暴利行為)"   來保護我的權益嗎?

事實經過:
因我之前都沒買房經驗,且當天獨自看房,而且我只看了那間房子一次而已...仲介在看屋當天即讓我簽要約書,跟我說要跟屋主議價即須簽,我有反應可以填低價一點嗎? 他說A這個價格屋主不會出來,填B這價格有機會,我有問說,如果屋主出來了怎辦? 他說又不一定會出來...因此他就問我填了B。但當下簽完我有反應我想停止、可以解除嗎? 仲介回覆說,已經簽名就具有法律效力,毀約要付違約金,而且當天就讓我簽了要約書跟買房合約書,讓我根本都沒有考慮時間。

我是簽了房屋合約付了訂金後(隔了快3周),才發現要約書有3天審閱期。但看屋當天我想停止跟屋主的議價,仲介並不願讓我見屋主請求停止,只是說我簽了就有法律效力,如果我堅持要毀約就要付違約金...

買房付了訂金後,我上實價登錄網查詢109年成交價發現,跟同一棟其他一模一樣房型相比貴了45萬。

而因為一直被合約的時間壓著跑,我目前的狀況是: 代書已申請完稅單下來(要我去把完稅款放入履保帳戶)、即將要去銀行對保了

想請問:
1. 這樣有任何法律可以保障我相關權益嗎? 還是因為簽了屋買賣合約  及  付了訂金後  來不及了?
2. 這會有無償解約的可能嗎? (不買房 勝訴的機會大嗎?)  或是只能減少買賣價金?
3. 如果有機會提告   律師費用多少?
4. 訴訟期間,買賣合約書的付款時程是否可先暫停,(先不用付延遲的違約金)?
謝謝
38da0530用戶 發表於 2021/02/06 21:39

2 位律師回答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修改於 2021/02/06 22:25
    回覆諮詢(6985)、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4)

    您好,就您所述本件並無主張暴利行為空間,既然已經簽名買賣契約已經成立,房仲也無以不正當方式催促您簽約,無故反悔即有違約問題,惟可視情節主張違約金酌減,相關細節可持資料與本所進一步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2/06 22:26
    回覆諮詢(19889)、最佳解答(1513)、獲得感謝(5768)

    您的情況較難主張民法暴利行為,建議提供契約書與律師諮詢是否有酌減違約金費用空間
    
    
                         


沒有獲得符合的答案?

即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