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前女友分手

遺產.繼承.贈與 贈與 1561 次瀏覽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我們再一起三年~在一年之後他懷疑我劈腿(但實際沒有)分手後他找上另外一個男生~兩個月後複合~他也說要嫁給我~我媽也問她要不要嫁給我~他也說一定會嫁給我~
之後我帶者他去買了約10萬元的鑽戒~不過還沒求婚~他也說要買戒指給我~不過那時候我心中還沒有想到的~我媽也買了結婚金飾~這中間送過大大小小的禮物~直到今年520送了一組潘多拉手飾
但是其間我有一直詢問是否還有跟那男生聯絡如果有就分開~都說沒有~沒有見面~沒有關係
但是被我發現其實還是一直聯絡有關係~連最後一次送手鍊的時候我都問~如果還有的話我就不送了~
結果還是跟我說沒有~然後我才購買送與他~沒有人願意購買並且贈送昂貴物品給陌生人的
7~8月之間我確定了~他們是再一起~今年8月初還跟我談了一次說不會再連絡不會說謊~沒聯絡沒再一起~結果三周後就被我發現跟那男生出去玩~然後再隔兩三天跟我說分手吧!!我反而變成了向工具人一般~第三者一般
那我送一堆東西~付出時間勞力金錢~請問這可以提告詐欺罪嗎?
e3251075用戶 發表於 2019/09/19 00:30

3 位律師回答

  • 劉鴻傑律師
    劉鴻傑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09/19 00:36
    回覆諮詢(1534)、最佳解答(48)、獲得感謝(460)

    感謝律師回答
    依所述,須視贈送等物是否為對方施以詐術陷於錯誤所為之。縱未構成詐欺,另就贈與之物可朝撤銷贈與請求返還。
    建議詢問專業律師意見,以維自身權益。
    
    
                         
  • 劉鴻傑律師
    劉鴻傑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09/19 00:36
    回覆諮詢(1534)、最佳解答(48)、獲得感謝(460)

    感謝律師回答
    依所述,須視贈送等物是否為對方施以詐術陷於錯誤所為之。縱未構成詐欺,另就贈與之物可朝撤銷贈與請求返還。
    建議詢問專業律師意見,以維自身權益。
    
    
                         
  • 陳俊瑋律師
    陳俊瑋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09/19 00:38
    回覆諮詢(634)、最佳解答(21)、獲得感謝(224)

    感謝律師回答
    民法第979-1條:「因訂定婚約而為贈與者,婚約無效、解除或撤銷時,當事人之一方,得請求他方返還贈與物。」
    故需視物品之贈與為一般贈與或為訂定婚約為目的之贈與而異其法律效果。
    
    
                         
  • e3251075用戶
    發表於 2019/09/19 01:49
    今天有歸還潘朵拉~請問潘朵拉~當初有說保存明細與買證明~結果今天返還回來沒有任何證明~只有會員卡一張跟物品~今天聯絡潘朵拉總公司~總公司回覆說~無法提共當初購買發票與明細~ 會員卡為終生制~無法轉帳~那如何證明這潘多拉為正品~會員卡如果連同物品轉賣是否違法個資法~因為只有會員卡能證明~這些物品是當初所購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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