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問題

遺產.繼承.贈與 其他 875 次瀏覽
遺產問題:
律師您好:
1.請問若父親身故前已立好遺矚,財產將均分配偶,兒子,女兒,共3人,當父親身故後,要去領取父親的銀行定存及其他存款時,是否只需三人中其中一人去領取,銀行就會將存款給領取人?
2.去銀行領取時,除需要帶死亡證明及領取人身份證外,還需要哪些文件?(有需要戶口名簿嗎?)
3.若領取人為配偶全部領走,而不按照父親遺矚分配給兒子和女兒時,請問有何方式可保障兒子和女兒的權益?
4.另請問身前所立遺矚是否只要身故人親筆書寫及簽名及備註日期就算有效力?

謝謝
81e4fe93用戶 發表於 2021/02/08 22:01

1 位律師回答

  • 徐維宏律師
    徐維宏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2/09 00:47
    回覆諮詢(539)、最佳解答(60)、獲得感謝(230)

    你好:
    1.銀行不清楚遺囑之狀況,可能會要求全體繼承人到場,並依銀行繼承程序辦理取款,以免產生爭議。
    2.可直接聯絡銀行客服。
    3.若配偶告知已發生繼承,銀行會要求依照繼承程序辦理,不會讓配偶自行取款;若配偶隱瞞發生繼承,則可能有偽造文書及詐欺之情形,除刑事責任外,民事部分可請求返回給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再協議分割遺產或一併訴請分割遺產。
    4.要看是否符合遺產之方式,依民法第1190條規定,自書遺囑者,應自書遺囑全文,記明年、月、日,並親自簽名,才符合自書遺囑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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